所谓“过用”指超越常度

2015-07-26  2910  来源:网络 

《黄帝内经》中有“春秋冬夏,四时阴阳,生病起于过用,此为常也。”提出了一个疾病来源的重要理念。所谓“过用”,就是指超越常度。这就是要求我们在生活中,从外在六气、生活起居,到内在七情,都需防止过用。

生活起居不“过用”,《黄帝内经》中早有原则:“久视伤血,久卧伤气,久坐伤肉,久立伤骨,久行伤筋,是渭五劳所伤。”应成为对今人的警示。

外感六气不“过用”,是指正常情况下,机体通过自身的调节,对六气有一定的适应能力,一般不会发病。当人体正气不足,抵抗力下降,或当气候变化异常,超过了一定限度,如六气的太过或不及,非其时而有其气(如春天应温而反寒,秋天应凉而反热等),以及气候变化过于急骤(如急骤冷、暴热等),机体不能适应,便导致疾病的发生。

但笔者以为,生活起居、外感六气不“过用”只是外在,还需要调畅情志,内在七情不“过用”,方能保障“阴平阳秘”的健康平衡状态。

七情既属人体七种情志变化的表现,又是人体致病因素之一,是中医病因学的重要内容。由于情志因素可以使人致病,所以,传统中医非常重视“恬惔虚无”,“精神内守”。

如《素问·上古天真论》说:“恬惔虚无,真气从之,精神内守,病安从来。是以志闲而少欲,心安而不惧,形劳而不倦,气从以顺,各从其欲,皆得所愿。故美其食,任其服,乐其俗,高下不相慕,其民故曰朴。是以嗜欲不能劳其目,淫邪不能惑其心。……所以能年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。”

同时,根据五志与五行的配属关系,用五行相克原理,可以纠正情志的偏颇,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说:“怒伤肝,悲胜怒;喜伤心,恐胜喜;思伤脾,怒胜思;忧伤肺,喜胜忧;恐伤肺,怒胜恐。”这是中医精神治疗的原则之一。又根据七情内伤首先影响气机和易致郁证的特点,治疗、调理情志,应以调气为先,理气开郁并结合思想开导为主,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对于七情的过用,《黄帝内经》讲:“怵惕思虑者,则伤神,神伤则恐惧,流淫而不止;因悲哀动中者,竭绝而失生;喜乐者,神惮散而不藏;愁忧者,气闭塞而不行;盛怒者,迷惑而不治;恐惧者,神荡惮而不收。”

怵惕者,惊惶也,怵惕思虑,心脾俱伤,心伤则气怯而常恐惧,脾伤则不能摄精归肾,而常流淫不止,如遗滑带浊之类,又有过于劳思而精即流出者;悲则气消,哀则神伤,神气竭绝,则失其生生之机矣;喜则气散,故神惮散而不藏,乃多言多笑也;愁忧则气郁结,久则经脉闭塞而不流行也;盛怒动火,火动乱神,故迷惑而理不明,不能治事也;恐惧者,心神惮荡无主,故不能收敛自持也。

由此不难看出,七情过度会损伤精、气、神、血。使人体的阴阳失调、气血不和、经脉阻塞、脏腑功能紊乱而导致发病。由此,七情不过用方能保健康的理论也就不难理解了。

(杨立新)